刘兵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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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女士与某区某征地拆迁管理所行政纠纷系列案

发布者:刘兵律师 时间:2026年09月04日 6人看过 举报

2026-09-04

律师观点分析

?? 案情简要

【委托人/代理方】某女士就同一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》多次提起行政诉讼,先后以某镇人民政府、某区某征地拆迁管理所为被告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;此前其已就协议履行提起民事诉讼,经某区人民法院、某市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确认协议有效。拆迁管理所相关负责人遂委托刘兵律师团队代理该系列行政案件。

【对方当事人/诉求】某女士主张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行为违法,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并进行补偿安置,并以同一协议反复提起数十次诉讼,部分案件已产生一定社会影响;其诉讼行为被认为并非为解决问题,而是发泄对政府拆迁安置行为的不满。

【审理经过】本系列案由某区人民法院一审、某市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,案由为确认行政协议无效,法院经开庭审理,均采纳刘兵律师团队的答辩意见。

? 条件挑战

案件属典型拆迁安置补充协议纠纷,需厘清协议所涉法律关系,并审查拆迁行为本身是否合法合规。

当事人针对同一协议反复提起诉讼、持续时间长且具一定社会影响,存在恶意诉讼风险,需向法院指出其不当诉讼行为。

需在实体上从法律程序与事实角度系统驳斥其诉求,同时兼顾政府机关形象与社会效果。

? 律师行动

(1)建立案件工作小组,与政府部门积极配合,派员参加政府部门工作会议,把握政府对案件的态度;

(2)认真分析案件法律关系,准确理解案件本质,从法律程序及事实角度对某女士的诉求进行辩驳;

(3)及时向法院指出当事人恶意诉讼的行为,要求予以制止;

(4)庭前统一答辩口径,确保系列案件裁判尺度一致。

? 最终结果

【结案方式】行政一审、二审。

【裁判结果】本系列案件法院经审理,均大部分采纳刘兵律师团队的答辩意见,驳回某女士各项诉讼请求

【客户评价】某征地拆迁管理所及相关政府部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,高度赞扬刘兵律师精湛的专业水平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,认可其处理社会影响性案件的丰富经验。

?? 核心亮点与价值

? 针对同一协议数十次反复诉讼、具一定社会影响,律师系统驳斥并提示恶意诉讼,系列案一审二审均采纳答辩、驳回原告诉求。

? 兼顾政府机关形象与社会效果,体现处理社会影响性案件的丰富经验。

浙江浙杭(宁波)律师事务所 · 主任律师、创始合伙人 刘兵律师,男,民革党员,二级律师(副高级职称),2009 年取得... 查看详细 >>
  • 执业地区:浙江-宁波
  • 执业单位:浙江浙杭(宁波)律师事务所
  • 执业证号:13302200910922073
  • 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、行政、债权债务、民间借贷、拆迁安置
浙江浙杭(宁波)律师事务所
13302200910922073 合同纠纷、行政、债权债务、民间借贷、拆迁安置